3月15日,在鹤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鹤山区人民法院代院长陈艳梅作法院工作报告。3月16日,会议胜利闭幕,鹤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顺利通过审议,陈艳梅全票当选鹤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艳梅院长在报告中回顾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一、立足本职,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鹤山建设;强化民生导向,着眼保障群众权益;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强力破解执行难题,助力诚信社会建设。二、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服从全区工作部署,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服务国企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发挥服务保障作用,积极助推脱贫攻坚;注重纠纷多元化解,拓宽矛盾解决渠道。三、牢记宗旨,为民司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畅通诉讼救济渠道,依法保护群众诉权;创新法庭工作模式,着力提升服务效率;持续开展涉农维权,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四、固本强基,锐意改革,努力打造过硬司法队伍。强化政治意识,优化工作作风;打造智慧法院,强化诉讼保障;稳步有序推进,深化司法改革。五、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推动法院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保障工作方向;坚持从严治党,筑牢底线防线;自觉接受监督,深化司法公开。
最后,陈艳梅院长提出2017年鹤山区法院工作重点: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队伍建设上有新进展;二是坚决抓好执法办案,在发展稳定中有新作为;三是不断完善便民措施,在为民司法中有新举措;四是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在公正司法中有新成效;五是全面扩大司法公开,在接受监督上有新加强。
新的一年,鹤山区人民法院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中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克难攻坚,勇于担当,为建设“富裕、生态、文明、和谐”新鹤山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