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审判改革趋势,鹤山区法院按照家事审判改革的精神,立足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更新理念、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加大家事纠纷审判方式改革力度,下大力气打好基础、谋好方略。
2017年初,成立了家事纠纷化解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法庭,选派优秀审判人员加强家事审判合议庭人员配备。我院家事审判合议庭长庭长张志昊综合素质高、家事审判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代理审判员陈炫竹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性格温和,善于沟通。进入3月份以来收22件,已结11件,调解结案4件,经过调解、心理疏导,撤诉6件,驳回起诉1件,调撤率100%,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初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鹤山区所辖共有四十多个村庄,其中外出打工居八成,离婚案件多是由于夫妻一方长期不在家,缺乏沟通,引起感情失和直至破裂。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是80后家庭组合,结婚时间近十年,且育有一子,已两次起诉离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根据家庭本位原则,坚持劝和为主,保护弱势家庭成员,家事法官没有就当事人的诉请简单地直接裁判,而是根据个案的特殊情况认真进行心理辅导,妥善处理双方之间的矛盾,于六天内调解和好,80后夫妻双双把家还。
我院还实行了家事案件回访制度。案件审结后,家事法官还不定期对家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尤其是对离婚家庭中赡养老人、抚养未成年人是否落实到位,关注他们的生存条件及心理健康,弘扬家庭美满、社会和谐的新风气。
为更好地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我院根据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妇女、老人、儿童弱势群体的权益易受到侵害的实际情况,联合鹤山区妇联、鹤山区公安局等多家单位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宣传内容包括反家庭暴力法、抚养、扶养、赡养,夫妻共同债务、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继承等相关家事法律知识。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让群众更好的知晓、了解关于家庭纠纷的法律知识,家事纠纷及反家暴的运行程序,懂得如何使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大力营造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