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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十二年,今朝代理费终被执行

  发布时间:2017-03-31 11:27:10


   4月6日凌晨6点,鹤山区法院干警成功抓获一名深夜打牌回家的“失信老赖”,至此,拖欠了十二年的诉讼代理费终被执行。

   在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见过很多特殊的案例,但是像这种连律师费都拖欠、拒不执行的的当事人,还是很罕见的。2005年,申请执行人崔某因对被执行人秦某的遭遇心生同情,在未缴纳诉讼代理费的情况下主动愿意帮助其维权。案件结束后,秦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缴纳代理费用。对于这种不讲诚信的人,崔某果断的将其告至法院。2008年,鹤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秦某给崔娄某案件代理费6000多元。判决生效后,秦某逾期未履行。2009年9月崔某向鹤山区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外出打工,下落不明,躲避执行,案件一度无法执结。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本案中被执行人连帮助自己的人都欺骗,对于这种失信老赖,鹤山区法院要坚决予以打击。“春雷”行动开展以来,鹤山区法院将这名长年失信老赖列入行动计划,出动警车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及其它落脚点寻找其下落。2017年3月,鹤山区法院干警得知秦某在家的消息,多次早上、晚上进行蹲守,终于在4月6日凌晨6点将深夜打牌回家的秦某成功抓获。针对这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人员,法院对其实施了拘留并讲述了拒执的严重后果。在强大法律压力下,被执行人秦某联系其家人主动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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