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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绿色司法筑牢生态保护新屏障

  发布时间:2017-04-05 14:08:58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鹤山区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生态文明建设的脚步刻不容缓。然而,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如何把“生态文明建设”有机地融入到审判工作中,需要我们去努力实践,身体力行去为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家园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一、绿色审判保护生态

    依靠审判手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对涉及环保、水务、城管、林业、工业园区开发等生态环境问题的案件认真审理,以最严厉的法律制裁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对于涉及生态环境类案件做到及时受理、及时送达、及时审查,优先开庭、优先处理、优先执行,捍卫生态的和谐发展。

    加强环保知识宣传,营造保护氛围。坚持巡回审判,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案件公开审理,组织群众前来旁听,用群众身边的典型事例不断教育警示,防止污染、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绿色作风低碳办公

    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要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在工作中,要求工作人崇尚节俭,做到节能减排,低碳办公,高效办事,扭转某些铺张浪费的不正之风,打造精简节约的良好工作风气。

    三、绿色文化廉政执法

    人民法院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主体,不仅要依靠审判执行去构建生态文明,法院文化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文化能动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奉献力量。打造法院廉政文化,发挥文化的导向、激励、调适、辐射作用,用健康的法治文化来构建社会和谐,用绿色的廉政作风来打牢生态文明的基础。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鹤壁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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