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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社会支持 畅通利益诉求渠道

——鹤山区人民法院大力宣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0-03-10 16:14:26


    国家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高度重视,在采取一系列强力措施解决的情况下,拖欠工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前清后欠现象仍较普遍。因为大多数农民工是自发打工,他们没有技能,没有文化,只能从事简单的手工劳动和体力活,没有竞争力。同时,他们缺乏生活常识、法律常识、城市劳动常识,也没有任何的法律援助因此,他们没有和自身利益相匹配的、能够参与市场博弈的平等地位。因此,现实生活中,农民工讨薪难依然不断以各种令人揪心的个案凸显出来,给社会增添了不和谐的音符,令人备感不安和深思。

    为此,河南省高院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月”活动。鹤山区人民法院以这次活动为契机,为了从根本上缓解问题,畅通利益诉求渠道,鹤山区人民法院院党组研究,决定集中一天时间,在辖区企业、社区、乡镇进行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月”活动宣传。这次宣传活动,全院干警共同参与,共制作展出宣传版面6块,发放宣传资料30000份。

    这次宣传活动,以生动的事例,详尽的数字,向辖区企事业单位、广大居民、乡镇百姓宣讲了农民工的生活和讨薪的艰难状况,党中央、各级政府对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重视和相关政策,重点宣传了河南省高院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月”活动的指导思想和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以及我院在一个月内要重点解决本辖区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一系列积极措施,如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优先、从快立案,调解优先,先于执行,减、免、缓相关诉讼费用,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审理期限不超一个月。 

    我院这次宣传活动,就改善目前农民工较为急需的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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