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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执干警齐努力 陈年积案破冰封

  发布时间:2017-05-08 09:47:00


    近日,鹤山区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被告赵某某依法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申请人崔某的父母拿到第一笔赔偿款时,泪水纵横,一起冰封近十年的执行案件终于有了松动,有了起色。

    此案的起因,源于九年前一场交通事故。2008年10月的一天,李某驾驶二轮摩的载着崔某,行驶途中,与赵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三人受伤,其中崔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赵某负同等责任。后崔某的父母向本院提前民事诉讼,经审理本院作出民事判决,李某、赵某及车主赵某某(赵某之父)赔偿崔某父母70000余元。李某等三人并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给付赔偿款,崔某父母向本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并不顺利,三个被执行人赔偿能力有限,赵某家中接连出事,李某没有稳定收入,长期躲避,该案执行工作进入瓶颈,近十年除了赵某某给付2500元,李某未给付一分。崔某父母没有了儿子,又得不到赔偿,心里十分痛苦,备受煎熬,于是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鹤山区法院刑庭立案后,被告人赵某某仍以没钱为由,拒不执行,眼看该案再度陷入僵局。刑庭干警张金堂,通过对案件深入分析,与当事人详细交谈,了解到自诉人的主要目的是得到赔偿款。执行干警杨焕朝针对执行问题多次与金堂同志结合,两人共同努力做赵某某的思想工作,陈其利弊,讲解法律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也做自诉人的工作,给被告人周旋时间。为了做调解工作,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干警们中午不休息,连午饭也没有吃,最后实在太饿,金堂同志只泡了一包方便面充饥。双方当事人看到金堂同志自身行动不便,却不畏艰辛,积极主持调解,于是做出了让步,最后达成协议,分期履行。目前第一笔赔偿款已赔偿到位,鉴于被告人赵某某的态度,法院从轻判处以上刑罚。至此,一起冰封近十年的执行案件终于有了松动,有了起色。

    看到崔某父母拿到赔偿款时激动的泪水,想到该案执行中大家一起付出的艰辛,鹤山区法院干警也感慨万千。这起案件是鹤山区法院刑庭和执行局相互配合,共同努力的典范之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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