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母亲节前夕,鹤山区法院执行局“雷霆行动”正如火如荼的进行。而执行局中唯一的一位女干警——赵小俊大姐,今年已经五十一岁,身为婆婆的她,已经忘记了第二天就是母亲节,毅然决然的跟随执行队伍远赴驻马店泌阳执行一起“骨头案”。
此次执行,俊姐再次发挥自己“机智勇敢,过目不忘”的本领。通往矿山的道路崎岖复杂,为避免打草惊蛇,一路上,俊姐以买东西为由,向当地群众打探着去往矿山的路。乔装打探,这对于在执行局多年的女干警已经习以为常。突然,俊姐看到前面的皮卡车很熟悉,绞尽脑汁回想,这就是被执行人刘某的车!迅速汇报执行局长,执行干警尾随皮卡车顺利找到被执行人所在的矿山。
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刘某和执行干警们玩起了躲猫猫,干警们在矿区认真寻找,突然一个执行干警发现办公室窗帘后面有人。俊姐上前,一把拉开窗帘,“张局,这就是被执行人刘某!”凭借录入失信人黑名单的印象,俊姐一眼就认出了躲在窗帘后面的这个只见过一面的被执行人,上前抓住刘某不放。执行干警们迅速上前,成功抓获“骨头案”的失信被执行人。
执行回来的路上,大家讲起了俊姐的故事:袜筒里找现金,“火眼金睛”识老赖,路遇被执行人机制抓捕,多次扮演居委会大妈成功敲开“老赖”家的门,扮演老赖远房亲戚获取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她总是不畏不惧,不卑不亢,既有男干警的机智勇敢,又发挥着自己女性身份的优势,被鹤山区法院执行局誉为火眼金睛,执行局里抓老赖的好猎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