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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集中执行“特殊主体”案件,效果显著

  发布时间:2017-06-06 08:43:03


    近日,鹤山区法院对涉党政机关、名人名企、村民委员会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夏季雷霆”执行活动再掀高潮。

    端午节以来,鹤山区法院组织16名干警,出动4辆警车,分成4个执行小组,采取“黎明出击”“正面亮剑”等措施查找被执行人,并针对涉党政机关、名人名企、村民委员会等这些特殊身份的被执行人,积极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严厉告知其拒执面临的法律后果,将会产生的不利社会影响,有效的督促了被执行人履行。

    经过几天奋战,共执行特殊主体案件11件,涉案标的额250余万元,到位标的额120余万元。其中,涉村委会的案件8件,实际执结5件,另有2件案件中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区人大代表,经过做工作,主动做出了书面还款承诺;涉名人名企案件2件,实际执结1件,该案中上午送达传票,下午就送来了执行款,该企业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另1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涉某县政府机关拖欠工程款的案件1件,正在办理转款手续。执行效果显著。

    通过这次对特殊主体的集中执行,有效提升了政府机关的形象,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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