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中午,姬家山法庭利用午休时间,能够找到被告王某某有利时机,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案,原告张某某对姬家山法庭利用休息时间加班调解案件,表示由衷感谢。
被告王某某系一大货车车主,因手头紧张,2015年6月份分三次在原告张某某处赊购柴油7000元,因急着外出跑运输,承诺一月内偿还。出于对王某某信任和好心,原告与被告之间本来生意合作伙伴,不曾想,还款期限到期后,被告王某某先是推三阻止,后直接关机失联。7000元对做大买卖的来说不是什么大钱,但是对原告张某某做小本生意来说,确是一笔不小数目,毕竟小本买卖经不起长期赊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鹤山区法院。
一件简单买卖合同却是牵着原告的心,姬家山法庭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利用中午午休时间联系被告王某某,王某某手机关机,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沟通,寻找被告王某某下落,经多方寻找,找到被告王某某后,中午午休通知被告到庭,给被告讲法析理,同时也给被告将不讲社会诚信将要受到法律制裁,被告在承办法官耐心教育下,承认自己存在错误,表示积极筹款,原、被告达成一个月内偿还完7000元的调解协议,原告一件闹心一年多案件终于可以放下,原、被告双方对姬家山法庭承办法官牺牲午休时间调解案件表示感谢,对法院文明高效廉洁高效工作作风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