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鹤山区法院家事审判庭搭建三个平台,创新开展家事审判工作。依托特邀家事调解员进行专业调解,有效、高效处理家事纠纷成了鹤山区法院家事审判的一大特色。
鹤山区鹤壁集镇郭家岗村郭某某与岳某某离婚纠纷一案,通过开庭,法官了解到郭某某已67岁,岳某某64岁,生有三个子女均已成家。郭某某称长期分居,感情不和,坚决离婚。岳某某称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如果判决离婚就死。郭某某为给法院施加压力,达到离婚目的,纠缠法官,称如不判离自己也死。但是,当法官要了解郭某某提出离婚的原因,如何修复两人感情时,两人均无话可说。法官认为必有隐情。于是邀请特邀调解员孙兆瑞和鹤壁集镇郭家刚村支书郭福平进行调解。孙兆瑞多次登门向其三个子女了解情况,希望通过做子女的工作,化解矛盾。在走访过程中,孙兆瑞了解到郭某某因早年婚外情并生有一女,为给该女一个交代而无奈离婚。婚生的三个子女坚决不同意父母离婚,认为其母并无过错,还身体有病,并且按农村习俗如果父母离婚,其母岳某某死后将无处安葬。虽经多次调解,但在婚生子女及被告的坚持下,调解无果,法院当即判决不准离婚。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虽然此案调解未成,但特邀家事调解员的介入,使当事人敞开心扉,也帮助法官立即找到案件症结所在,促进案件的适当处理。在此案中通过特邀家事调解员的助力,使多元化解家事纠纷机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维护并倡导了善良风俗的价值取向,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