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中,鹤山区法院出台四项措施,加快审理、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速度,减轻农民工诉讼成本,切实维护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方便快捷的立案机制。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涉民工工资案件的立案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日予以立案,对欠缺立案手续的认真做好诉讼指导工作,对涉民工工资案件一律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用,使案件尽快能进入诉讼程序。
二是抽调审判骨干力量成立“农民工维权速裁合议庭”,专门的负责该类案件的审理工作。
三是尽量采用简易程序,加快办案速度,缩短办案周期,做到快审快结。
四是加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对每一起案件都落实到执行人员,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执结案件,切实保护农民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