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某生物科技公司拖欠丁某欠款71万元,虽经法院主持调解,但该公司仍以种种理由不予履行。无奈,丁某申请鹤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某生物科技处于停产歇业状况,在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不理不睬,既不报告财产,又不履行生效调解书文书确定的义务。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仅不协助法院执行,还玩起了“躲猫猫”长期规避执行。于是,鹤山区法院决定对该企业依法限制高消费,并决定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一朝失信,处处受限。不久,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主动找到法院,要求和申请人丁协商解决案件执行问题。后经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完毕欠款71万元。
2018年1月16日申请人领到执行款后,对执行法官连声道谢,同时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依法进行了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