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3日,鹤山区人民法院被鹤壁市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先进单位,这是是鹤壁市综治委对我院近年来在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方面所做贡献的表彰和肯定。
据悉,长安杯”是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在争创工作中,鹤山区法院认真履行综治和平安建设成员单位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以维护鹤山区社会大局稳定为己任,切实发挥审判职能和平安建设宣传作用,圆满完成了鹤山区综治办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和交办的各项任务,为维护鹤山区社会大局稳定、建设高水平的平安鹤山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后鹤山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为品质“三城”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自己应尽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