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的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实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坚持自愿合法的基础上,鹤山区人民法院努力提高调解率,积极借鉴与创新调解方式和方法,逐步形成了贯穿于审判全过程的“三多”调解工作机制。
第一是法官多听当事人的诉说,让他们把想说的话说完,这样能使法官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便于总结案件争议的事实和焦点,为开展调解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是多给当事人一些关怀爱护,使当事人来到法院后能形成一个心平气和解决纠纷的态度,尽力减少他们之间的对立情绪,防止矛盾激化。
第三是法官多给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和同类案例,以案说法,从而使他们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对案件如何处理心知肚明,为促成案件的调解奠定基础。
调解是现代法治社会普遍接受的定纷止争的有效模式,鹤山区人民法院整合调解力量,创新调解方法,走出了和谐司法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