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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工作会

  发布时间:2018-05-09 08:36:49





     2018年5月4日下午, 鹤山区综治办、区法院联合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工作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辛守勇参加并主持了会议。区法院院长陈艳梅及8名员额法官、各乡镇(街道、园区)、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人社局、卫计委、文教体局、环保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明华宣读了2017年度创建“六无”先进单位的表彰决定。区法院副院长王俊林宣读了2017年度创建“无诉讼村(社区)先进单位的表彰决定。区法院院长陈艳梅宣读了《区综治办、区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鹤山综治办〔2018〕13号),明确了诉调对接中心设在区法院立案庭,各乡镇(街道、园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各行业调委会为诉调对接站,法院八名法官与八个乡镇(街道、园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诉调对接结对联系负责制,各村(社区)选任调解员建立调解网络,通过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建立考核评比机制,促进有效对接。

    辛守勇书记最后强调,诉调对接工作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作用,把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矛盾不出乡镇(街道、园区)”的工作目标。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二是要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区综治办要发挥好领导和协调作用,做好督促、协调和考评工作。区法院要发挥好主导作用,畅通诉调对接渠道。乡镇(街道、园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各行业调委会要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对联系负责制法官发挥审判职能的优势,形成优势互补,把最优质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到群众家门口解决群众的纠纷,让人民群众有司法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三是大力宣传、形成共识。诉调对接工作是一项司法惠民措施。工作中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广泛接受这种又好又快又省的纠纷解决方式,推动我区“无刑事案件、无诉讼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公共安全事故、无未成年人犯罪、无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无越级上访”的“七无”创建活动取得更大实效。

责任编辑:梁亚云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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