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积极履行和维护法院的生效判决,是新时达代每个公民的觉悟

  发布时间:2018-06-21 17:40:13


    随着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开展,公民自觉履行和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法治意识普遍提升,诚信意识逐渐增强。

    日前,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刚刚执行完的一起刑事涉财产刑案件,就是一个好的例证。

    2016年张某因醉酒驾驶被鹤山区法院判处拘役并处罚金,但被执行人服刑期满后患有脑梗,留有严重后遗症,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暂时中止。

    随着决胜执行难工作的新要求,该案恢复执行。鹤山区法院执行干警联系上张某在深圳打工的儿子张某军。经电话沟通,张某军表示要代替父亲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但是,其手边又缺少所需款项。张某军公司老板闻听此事,非常支持其子的行为,并同意预支其薪水代父履行法律责任。很快,被执行人的孩子将全部执行款汇到法院指定账户。

    案件虽然已经执行完毕,但该案却体现出了令人欣慰的社会意义——体现出了人民群众对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普遍认识和认同;体现出了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普遍提升;体现出了人民群众诚信意识的普遍曾强。我们有理由相信,诚信守法将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觉悟,“执行难”,在不远的将来,一定是执行不难。

责任编辑:梁亚云    

文章出处:执行局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