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家山人民法庭位于鹤壁市鹤山区西南部的姬家山乡,辖区面积53.4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24个自然村,人口1.4万人。近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让群众满意为己任,以公正、廉洁、为民为目标,姬家山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工作理念,姬家山法庭虽然干警少,但团结协作能力强,能做到化解矛盾与社会和谐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兼顾,让人民法官多跑腿,让人民群众少受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司法服务。
一、始终做到三贴近,延伸司法为民服务职能
人民法庭工作在基层,直接体察农村、农民的实际问题,熟知当地民情、民意、民风,通过便民优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预防和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村和谐稳定。在工作中,姬家山法庭始终做到“三贴近”,即:贴近农业、贴近农村、贴近农民,为辖区乡村振兴提供高效便捷法律服务。
1、创新工作机制、走出法庭办案。为方便群众诉讼,缩短法庭与农村的地理距离,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法庭主动下乡办案,拉近法庭与群众之间心理距离,缓解双方当事人激动对立情绪,也让法庭在辖区群众中的威信进一步提高。
2、强化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到民事审判工作始终。
法庭处于民事审判第一线,多用灵活的调解方式定纷止,少用生硬的判决化矛盾,人性化解决矛盾纠纷,多角度做好调解工作,庭前多交流、勤沟通,庭中摆事实、讲证据,庭后换位想、明厉害,解开当事人心里疑惑疙瘩,全力维护辖区农村社会稳定和谐,为辖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高效便捷法律服务
3、“四心一准一快”,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工作中,我们坚持“四心一准一快”接待法,即对每一位前来求助的群众做到热心,听诉问题细心,做思想疏导工作耐心,解决问题诚心,答复问题和处理意见准,处理快。对不属于法庭处理的事情也不一推了之,而是为其指明正确的解决途径,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架起了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
2017年2月,姬家山法庭受理了张某某、刘某某诉许某某拖欠工资一案。原告张某某、刘某某因为1万余元的工资款,三年来多次往返浚县与鹤山区,每次都是无功而返,请求法庭为他们追要工资,还他们一个公道。赵俊峰庭长看着上了年纪的农民工外出打工补贴家用,却遭遇讨薪难问题,法庭决定当即启动快审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去找被告许某某,主动做许某某思想工作,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礼的批评教育,经过长达3个小时调解工作,被告同意当场一次支付原告9000元,案件圆满解决,张某某、刘某某再无讨薪的闹心事,高高兴兴的踏上了返程的客车。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法庭的案件近年呈现出“两升一降”的良好趋势,即:明显地提升了调解结案率和当庭自动履行率,而使判决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二、咬定调解不放松,助推和谐与稳定
按照“能调则调”的要求,姬家山法庭在工作中尽可能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各类民事纠纷的目的,通过调解,既平息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又提高了办案效率。2017年来共调解案件80余件,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工作中,姬家山法庭咬定调解不放松,用实际行动助推辖区的和谐与稳定。强化调解在化解民事矛盾中重要作用,坚持庭前调解。重视庭审中调解,完善庭后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民事审判的全过程,通过三调解工作法,让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法庭,当事人双方解开心中疙瘩,冰释前嫌,重新握手言和。
姬家山法庭办理了郭某某与鹤壁某供电公司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郭某某在检修自家电路时不慎触电身亡,原告家属多次与供电企业交涉赔偿事宜无果,无奈将供电企业诉至法庭。法庭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不等不靠,主动介入案件调解工作,法庭不顾酷暑炎热的天气,多次奔赴公司,主动与供电企业领导沟通协商,站在被告立场分析案件,从被告利益角度思考出发,一次次的不懈努力,供电企业领导对法庭真诚负责的工作态度深深感动,与郭某某达成一致性意见,妥善处理这起责任损害纠纷,一场人身损害责任案件圆满画上句号。本案双方矛盾对立情绪很大,法庭本可以一判了之,省心省事,可是法庭不想矛盾升级激化,而是选择一次次做调解工作,抱着有一丝调解希望,绝不放弃百分之一百的努力的工作态度,解开当事人思想疙瘩,疏导当事人心理问题,争取双方配合理解,直面问题,解决问题,问题解决了,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稳定。最终使原告家属心悦诚服,非常感谢法庭真诚的努力与不懈的付出。
三、多方联动定纷争,服务辖区企业保发展
姬家山法庭辖区有鹤山区重要的经济来源——鹤山产业园区,园区目前入驻化工企业20多家,形成了鹤山区比较完整化工工业体系。作为人民法庭,为辖区企业健康稳定保驾护航,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定期走访辖区企业,与企业负责人沟通交流企业运行过程中遇到法律难题,提前介入企业矛盾纠纷,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减少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促进了辖区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姬家山法庭在承办河南省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郭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发挥民调组织在化解矛盾方面优势,妥善处理涉园区案件矛盾纠纷。河南省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为了发展壮大企业业务,经过精心挑选,选定郭某某为前期建厂房的具体负责人,并与之签订承揽合同,由郭某某负责该公司前期厂房部分工程的建设,因为第三方原因导致郭某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如期完工,厂房未完工,工程成了半拉子工程,半路换人施工更是影响整项工程进度,无奈只能将郭某某诉至法庭,请求法庭判令郭某某继续合同义务,将厂房工程施工完毕。因本案涉及园区重点企业,法庭做足功课,理顺法律关系,制定调解预案,由于姬家山产业园区地处杨邑村、郭家岗村、龙卧村等地,法庭邀请上述几个村民调员,进行多方联动调解,一开始郭某某辩解因第三人不诚信行为导致自己步履维艰,即使自己想履约,也无法打开现在僵滞局面,无法按期履约,本案牵涉辖区经济发展,承办人不敢掉以轻心,多次走访得知,虽存在第三人不诚信行为等因素,但并影响郭某某履行本案合同约定的义务,承办人与民调员一道反复做郭某某思想工作,同时也找到化工公司,希望其做出让步,提前支付部分工程款,让整个工程得以往前推进,不至于形成一盘死棋,事物往前发展对公司、对个人都是好事,双方放下怨气、摒弃前嫌,最终达成达成一致意见,该工程按调解意见约定顺利复工,一盘死棋在法庭与民调员共同努力下起死回生,工程得以顺利建设,促进了园区企业发展,为鹤山区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017年姬家山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97件,主要涉及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买卖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等类型案件,结案194件,结案率98.5%,其中调解、撤诉107件,调撤率55.1%,案件自动履行41件,自动履行率36.6%。2018年1-5月份姬家山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2件,结案44件,结案率70.96%,其中调解结案29件,撤诉4件,调撤率75%,自动履行19件,自动履行率57.57%,适用简易程序案件3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2.72 %。所有结案无一超审限案件,无申诉、再审案件,无赴京涉诉信访案件。部分案件当事人经法庭督促主动履行义务,诉讼案件减少申请执行环节,大大缩短打官司的周期,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真正实现了法庭法官“多动嘴”,当事人少跑腿的良性工作状态。同时法庭主动深入辖区企业、社区、农村调查、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当事人及辖区群众的好评。
在姬家山法庭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姬家山法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庭长赵俊峰荣获鹤壁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被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姬家山法庭的工作还曾多次受到区委和区政府的表扬。
虽然姬家山法庭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对司法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今后,姬家山法庭全体干警要以更加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求真务实的作风,忠诚履职,牢记公正、廉洁、为民宗旨,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真正起到人民法庭为民利民亲民的前沿阵地作用,为辖区平安、稳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