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鹤山区人民法院出台《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就司法纪律作风开展专项督查。5月14日开展工作推进会,这是我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而开展专项督察工作。
此次督察主要针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八项规定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案件流程管理、解决执行难问题、诉讼不规范问题、日常管理不严问题、开展督察执行不力等九个问题。通过专项督察,着力解决司法工作中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不作为等司法突出问题。
督察过程将采取不打招呼、不设计路线等形式,通过查阅记录、个别谈话等方法,对有关的司法作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从细微处着眼,严格督察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以进一步强化司法制度规范,狠抓队伍作风建设,督促法院干警自觉遵规守纪、谨言慎行,知敬畏、守底线。
为确保司法作风专项督察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一把手”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擦亮眼睛、主动出击,发现、寻找问题并及时纠正;坚持“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人员、不定部门”“四不”原则,突出“随机、现场、高效”特点,提高督察威慑力。建立健全作风转变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敢于向不良作风“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