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政府周伯鲁副区长、鹤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艳梅在鹤山区鹤壁集镇四楼会议室,约谈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陈艳梅院长指出,今年是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年、决胜年,根据河南省高院、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集中执行的活动要求和区政府常务会的部署,现严厉敦促特殊主体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并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周伯鲁副区长强调,各村委会主任要认清形势,提高法治意识,带头遵法守法、诚实守信。严格按照省、市、区的要求,积极主动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镇政府要加强沟通,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敦促村民委员限期履行义务。
约谈会上,鹤山区法院执行局张晋邦局长宣读了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并向涉案三个村民委员会主任送达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