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政法委根据下派干部的工作实绩,对王珂等第一批市直政法部门机关干警到基层帮助工作先进个人予以了表彰。
2008年11月,根据省委政法委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委政法委组织市直政法部门抽调了44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法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和中层后备干部到基层政法单位,开展对口帮助工作。鹤壁中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王珂同志被派驻我院帮助工作,任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珂同志自到我院帮助工作以来,始终把自己融入到鹤山区法院这个集体当中,在做好组织工作的同时,做好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王珂同志作为政治处的分管领导,身体力行,年初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对今年“调解年”活动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宣传做了总体部署,并亲自带头撰写稿件,宣传工作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王珂同志还亲自参与案件审理,并且所办案件没有出现一起当事人上访、缠诉等不稳定因素,社会效果良好。
特别是在维稳工作中,王珂同志作为信访工作专项组组长被派驻鹤壁集乡王吕寨村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逐户、逐人走访村民,耐心细致地做好村民的思想稳定和教育工作。并且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了该村的吃水问题和道路问题,为辖区稳定做出了很大贡献。区委政法委对王珂同志的责任心给予了高度评价,区政法委书记黄朝锋做出批示“要求区政法机关各位参加不稳定村综合整治的同志,向王珂同志学习,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群众不满意的就是我们要管的,群众期盼的就是我们要干的,以实际行动和良好的工作成绩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王珂同志扎根基层,认真负责,勇于实践,努力发挥业务专长,指导办案,加强基层管理,为我院业务工作的开展和干警执法办案能力的提高做出了表率,树立了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真正为基层审判事业的全面发展起到了促进帮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