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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四项措施确保“十件实事”工作扎实开展

  发布时间:2010-04-17 21:18:45


    

    为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大力推行阳光司法,确保司法公开公正,2010年,省高院、市中院已相继向社会公开承诺“十件实事”,鹤山法院党组也高度重视今年的“十件实事”工作,制定四项措施,确保2010年鹤山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为在思想上提高对于“十件实事”办理工作的认识,我院将印发的关于“十件实事”的文件发到每一位干警手中,使干警通过认真学习,充分了解“十件实事”的内容;召开全院大会,由主管领导向干警解读“十件实事”,将其内涵及精神实质融入干警心中。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了由李晓晔院长任组长的“十件实事”领导小组。同时针对十件实事的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将分解意见细化到人,强化责任,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

    将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的内容制作成宣传页,向社会发布,广泛宣传。制作宣传版面,置于鹤壁集法庭、姬家山法庭,便于周边群众了解十件实事工作的内容,以起到监督、督促、管理的作用。

    四、完善监督体制。

    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院十件实事办理督查工作,对办理到位、工作突出的部门通报表扬,对办理不积极、敷衍应付的部门通报批评,并向院党组提出督查建议。同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做到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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