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鹤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高某某职务犯罪案件。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鹤山区法院首次公开审理的河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该案由鹤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艳梅担任审判长,鹤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齐金伟担任公诉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三十余名领导干部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中审判长以规范的庭审用语、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积极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让整个庭审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环环相扣、规范高效。被告人当庭认罪,并进行了深刻的忏悔。鉴于案件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日宣判。
鹤山区法院公开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旨在以案为鉴,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积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警钟长鸣,同时教育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确立“权为民所用”的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保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和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