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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指挥中心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8-10-29 09:11:56


     为规范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确保执行工作指挥有力、运转协调、处置高效,有效破解执行难题,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执行指挥中心职能

     执行指挥中心旨在调动各方资源,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具体包括远程视频监控、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发布与控制、执行要情、远程电子签章、执行案件数据库等六大功能系统。

执行发挥中心要确实发挥对执行工作的协调指导、节点监督,推进解决执行难的核心作用;确实起到上传下达、督办反馈、分流督促,推进全流程顺畅的枢纽作用。

    二、执行指挥中心职责

    1、超期案件的督办;

    2、系统提示有财产未处理案件的督办;

    3、执行信访案件的督办;

    4、重大、疑难等案件的督办、办理;

    5、网络拍卖事项的督办及辅助工作的监督、管理;

    6、外来委托执行事项的接收、登记、交办、办理、督办;

    7、外地法院来院需协助执行的协调、配合;

    8、指挥管理平台的每日签到及接收平台下发的文件、通知,对各类文件、通知的接收、登记、报送、请示、传达、下发;

    9、综合数据的汇总、统计;

    10、综合材料的收集、整理、组织;

    11、涉拒执犯罪案件材料的登记、移送;

    12、执行裁决案件复议材料对上级法院的报送;

    13、指定执行案件的接收、立案;

    14、公民身份证号查询密钥的管理、使用;

    15、执行类格式文书的编制、修改。

    三、执行指挥中心制度

    1、通报制度,对案件督办、事项督办、节点督办、网拍监管等各类督办事项进行即时通报,督促及时处理,按时反馈。

    2、例会制度,每天由院长主持召开早班前调度会和晚小结会例会,对执行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研判;对上级法院的指示、要求、重要文件等传达、督办;进行意识形态、纪律作风教育和业务操作培训等。

    3、值班制度,执行局长在指挥中心办公;每天安排2人进行日常8小时值班,完成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和指挥管理平台系统管理工作。

    4、信访制度,执行局长负责执行案件信访工作。

    四、执行指挥中心责任追究

   本院执行指挥中心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有出现以下行为,根据本院绩效考核办法予以处罚:

  (一)执行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有损人民法院形象的;

  (二)因工作态度不好、方法不当等原因引起当事人不满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接到中心指令或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分管院领导,导致延误工作的;

  (四)向被执行人泄漏执行机密,致使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和被执行人逃逸行为发生的;

  (五)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形。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八年四月

责任编辑:何瑶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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