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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执行赡养费 温暖送到家

  发布时间:2018-11-15 09:13:30



    11月11日中午,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余新山等一行三人来到鹤壁集镇毕吕寨村,将半年的赡养费执行款送到腿脚不便的申请执行人毕大爷手中,79岁的毕大爷颤抖着接过钱,感动的老泪纵横。

    原告毕大爷与妻子有三子一女,均已分家另过。原告2009年丧偶后,多年一直独自生活。2017年4月,毕大爷患肠梗阻、脑梗塞住院治疗,住院支出大量费用,出院后语言受阻,四肢不灵活,生活不能自理,四名子女都不尽赡养义务,毕大爷遂将子女诉至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

    鹤山区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四位子女每月分别给付毕大爷赡养费四百元,同时老人由4名子女轮流赡养。2018年5月判决生效后,四名子女均未履行判决确定的赡养义务。无奈之下,毕大爷于2018年8月向鹤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分配到执行干警王保军手中后,他反复给毕大爷的子女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不仅仅是拘留,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在执行干警王保军的不懈努力下,毕大爷的子女愿意支付半年赡养费,并将执行款送到法院。

    送完执行款临走时,毕大爷握着鹤山区法院执行干警的手一个劲的说着感谢的话。执行干警告诉毕大爷,以后子女们若再不及时履行赡养义务,可随时与执行人员联系。至此,一起拖欠赡养费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何瑶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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