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六督导组反馈意见和鹤壁市深化以案促改教育警示大会会议精神,鹤山区人民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制定《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向全院干警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精神和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陈艳梅院长强调: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和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战略意义;二要切实抓好查摆整改,采取措施,查漏补缺,积极有效落实以案促改工作;三要按照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并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要针对案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勇担当,敢作为,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通过以案促改工作实现法院干警政治素质、作风形象和工作业绩大提升,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后,陈院长对全院干警提出以下要求:大家要以法院系统发生的李某某等人违法违纪为标靶,充分发挥违法违纪案件反面警示教育作用,要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坚持依法审判、公正司法,主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让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成为一种常态,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鹤山区法院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