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农名工纷纷返乡回家,但有两位农民工却因为拖欠的四万多块钱而迟迟不能归家,百般无奈之下找到了鹤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主审法官。主审法官经过了解案情后,仗义援手,义务帮忙讨回了40170元的工资。
事情起因源于1月16日下午,两位农民工朋友来到鹤山法院民二庭,向主审法官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说明》中涉及我院民二庭受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原、被告之间因工程款结算产生纠纷,被告方以此为由拒付拖欠农名工40170元的血汗钱,导致两位农名工无法安心过个好年。
主审法官一接到《情况说明》后,详细询问了案件的事情经过后,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做好农民工兄弟的稳控工作,防止出现非理性和过激的行为,造成不良的后果。另一方面与原被告双方多次进行电话联系,找到矛盾切入点,了解到拖欠工资矛盾根源是因原、被告对于工程完成施工量不统一无法结算造成的,找准调解着力点,将原、被告双方、农名工兄弟约到一起,向原、被告双方展开普法教育,对其说法理、谈危害、分析利弊,告知他们有意见争议可以申请鉴定机构对工程施工量进行鉴定,并请他们换位思考,拖欠农名工工资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农名工兄弟打工挣钱不容易,都是凭自身劳力挣的血汗钱,这笔钱对于他们来说可能是一家的生计来源,家人都盼望着年底结账可以过个好年。
1月18日上午,经过充分沟通调解后,在主审法官见证下,原告方和被告方当场达成一致意见,由原告方从应付工程款中预先支付农名工兄弟工资40170元,待双方案件结束后,将此笔工资款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主审法官本着司法为民的责任心,运用高超的调解策略、调解方法和手段,于三日内公正高效办理案件,且未经过诉讼程序,成功为农民工讨回工资40170元,既减轻了农民工诉累,又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和农民工利益受损,受到民众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