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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推行阳光司法“公众开放日”活动反响热烈

  发布时间:2010-05-05 09:33:02



    为了进一步落实向公开社会承诺的“十件实事”,探索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司法,使审判工作更加阳光、公开、透明,5月4日,鹤山法院响应上级法院号召,开展了“公众开放日”活动。

    5月4日上午9点30分,鹤山区工业中专的30名学生、15名社区代表及看到我院张贴的告示前来参观的群众进入我院。他们首先来到立案大厅,立刻被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的“十条禁令”、“十件实事”、“诉讼费收取办法”等内容吸引,纷纷表示:初来法院,一下就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谨和司法的庄严,真是又敬又畏。在接待员的引领下,他们接着参观了第八审判庭,接待员向他们介绍了审判庭的布置、开庭的程序、法袍法槌的使用。随后,又先后参观了押解室、荣誉室、图书室和视频会议室。每到一处,参观人员都细致观察、仔细询问,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好奇。在视频会议室,看完了我院专门制作的专题片后,一位学生在留言簿上这样写道:了解了法律,了解了法院,才发现法律、法院距离自己这么近,公正、公开不是一句空话。

    这次的“公众开放日”活动虽然已圆满结束,但是从中我们感悟到上级法院决定开展这项活动的意义;感悟到“十件实事”确确实实密切了我们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感悟到把司法置于阳光之下司法才会真正公正。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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