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鹤山区法院召开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9-09-19 17:31: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2019年9月19日鹤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就上级下发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动员会。会上派驻纪检组长马俊宣读了《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实施方案》,并带领全院干警对典型案例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就下一步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马俊书记提出要求:要认识到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以案为鉴,以案为戒,举一反三,让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党组书记、院长陈艳梅就做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违纪违法案件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汲取深刻教训,提高自身免疫力。

    二是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紧密联系岗位职责和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对照整改方案和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把“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失职失责、监管不力、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追究。

    通过学习干警们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行为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学习的态度、对待工作的方法、责任心都反映出自身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例很警醒我们,教育也很深刻,很及时,一定以这次以案促改为契机,查找不足,提高工作能力,使鹤山法院的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刘浩    

文章出处:监察室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