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五四”运动91周年之际,鹤山区法院行政庭经过全庭同志共同努力,于2010年4月30日首次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共青团组织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而实施的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引导广大青年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创建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做贡献。
鹤山法院行政庭近年来,在审判实践工作中,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全局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针对人民群众在新时期的新要求,不断创新思路,推出新举措。通过开展一系列的行政诉讼法宣传活动,建立官民导诉制度,用周到的人性化服务,有效地减少了官民矛盾,拉近了官民距离,缓和了官民关系,促进了官民和谐。几年来我院行政审判工作成绩斐然,社会效果良好。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我院行政审判庭这支队伍要以这次创建活动为契机,尽快适应新的形势,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思路,研究新的工作方法,完成新的审判任务,使行政审判工作能更上一层楼。我们有饱满的斗志,充足的信心、必胜的决心把行政审判做好,让党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