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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能力

  发布时间:2010-05-13 21:28:53


    为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能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更好地落到实处,4月21日,鹤山区人民法院鹤壁集法庭精心组织,对鹤壁集镇44个自然村的45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调解知识培训。

    培训中,张志昊庭长首先强调了人民调解的重要性,然后围绕人民调解工作的工作范围、工作原则、调解的步骤及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最后,张庭长对如何做好一名人民调解员提出了四点建议:一要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当和事老;二要学习政策法律,依法依规调解;三要调查研究,掌握调解纠纷的切入点;四要运用方法技巧,智慧地化解矛盾。

    通过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工作积极性大大增强;人民调解的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便于调解和诉讼程序的衔接;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社会矛盾被化解在基层。参与培训的45名人民调解员对这次培训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纷纷要求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将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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