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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考评组到我院验收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23 09:01:33





10月21日下午,鹤壁市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组一行4人,由市文明办副组长胡新生带队,在鹤山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高惠玲、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负责人马亚军的陪同下,到鹤山区人民法院验收2019年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院长陈艳梅及全体党组成员、负责创建的工作人员参加。

胡新生组长对此次检查提出了要求,观看了鹤山区法院2019年创建工作纪实片,陈艳梅院长对鹤山区法院近年来围绕鹤山区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考评组对鹤山法院的创建档案资料进行了认真查阅,并实地考察了单位环境卫生。

近年来,鹤山区法院坚持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契机,在全院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开展运动会、道德讲堂、文明餐桌等形式的活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促进鹤山区法院干警队伍建设。考评组领导察看鹤山区法院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材料后,纷纷表示鹤山区法院严格按照省文明办要求扎实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到法院日常各项工作活动中去,活动档案资料详实细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扎实到位,整个单位精神文明氛围浓厚,干警队伍文明素质风貌良好。

责任编辑:刘浩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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