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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积极参加《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11-29 10:55:44




为积极宣传文明行为,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养成文明习惯,提升鹤山区文明形象,11月28日上午,鹤山区人民法院志愿者服务队到鹤山区工程处社区集中开展《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在群众较为集中的路段拉好条幅,向群众发放《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与各类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关于“楼道堆放杂物、电动车飞线充电、停车位乱停”处理意见宣传页,志愿者们深入群众,耐心向来往群众及周围店铺商贩讲解社区文明环境得来不易,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保持。同时也提醒居民冬天到来,用煤用电取暖时要注安全,告诫居民电动车充电时不要占用消防通道,防范火灾,确保消防安全,推进鹤山区平安建设。

宣传活动期间,我院共发出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咨询200余人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利用丰富的资料,鲜活的案例,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了鹤壁市文明促进条例,增强了群众文明意识。

责任编辑:刘浩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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