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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人民法院 2019硕果累累,2020逐梦前行

发布时间:2020-01-01 08:56:27






    2019年,鹤山区法院在上级法院精心指导、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继续坚持“锤炼过硬队伍,打造精品法院”工作目标,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宣传工作,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服务高质量党建和高质量城市发展,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2019年,鹤山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81件,审执结1660件,结案率93.21%。其中诉讼案件收案1095件,结案1031件,结案率94.16%,结案率位居全市基层院第一;执行案件收案686件,结案644件,执结率93.29%,执行质效综合得分也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次。  

    2019年,我们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共受理盗窃、危险驾驶、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89件,审结75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受理涉黑案件2件,涉恶案件2件,已判决3件。其中被告人常涛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入选全省涉黑涉恶九大优秀案例。并积极进行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向区纪委、公安分局移送涉黑涉恶线索7件7人。加大职务犯罪惩处力度,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共受理包括王德才挪用公款受贿一案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

    2019年,我们持续开展专项活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依靠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开展执行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工作规范,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不断巩固执行难成果。推行“一案一账户”,全面实行诉讼资产网络拍卖,执行到位标的额4979.98万元。主要质效指标全部达到了“3918”核心指标的要求,始终领跑全市法院执行质效,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

    2019年,我们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助力平安鹤山建设。

    在青年节,邀请青年学生走进法院,模拟庭审,感知司法;在开学第一天,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分析典型案例,树立学生法制观念,并在国家、省、市等各类媒体上发表稿件452篇,宣讲宪法法律知识,弘扬遵法守法理念,建设法治鹤山、平安鹤山。

    2019年,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服务重点民生实事。

    配置自助立案机、诉讼风险评估等智能化设备,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扫码支付、刷卡支付等功能,减少当事人诉累,方便群众诉讼。

    2019年,我们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组织党员干部国庆前夕到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首届市委市政府办公旧址,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针对群众诉讼中存在的立案难、缴费难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立行立改。院长带头讲党课,其他班子成员到分管部门或所在党支部讲,讲出学习收获、讲出差距不足、讲出思路举措、讲出信心干劲、讲出使命担当。

    2019年,我们创新党建形式,丰富党建内容。

    坚持以党建统领审判执行工作,以党建高水平发展促各项工作高水平发展。丰富党建开展模式,组织干警参加全市法院“庆祝建党78周年主题歌会”并获得二等奖,戚秀丽局长在区委组织部、区直工委组织的“党建领航富美鹤山”朗诵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并代表全区参加全市比赛,呼晓茹法官在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室、市直工委组织的“我的初心今犹在”征文中获得一等奖,组织全院开展“纪念建党98周年诗歌朗诵比赛”。

    2020年,鹤山区法院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高的标准树牢“四个意识”、站稳政治立场,以更实的举措维护经济社会发展,以更优良的司法作风践行为民宗旨,以更严厉的措施加强队伍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鹤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建设新时代富裕生态文明和谐美丽鹤山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刘浩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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