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人民法院将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作为责无旁贷的义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普法宣传、诉讼指导、诉讼调解、权益保护、侵权打击、司法救助六个到位,不断拓展妇女维权渠道,在妇女维权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
一是普法宣传到位。每年都要利用“三八”维权周、12.4全国法制日等时间,举办妇女维权法律咨询,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培养和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开庭进社区等活动,选择典型妇女维权案件现场开庭,通过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妇女维权的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妇女的维权意识。
二是诉讼指导到位。针对当前一些涉诉的基层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诉讼能力较低的实际情况,强化庭前和庭审两个环节对参与诉讼妇女的法律指导,提高其妇女自身的诉讼能力。
三是诉讼调解到位。注重对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充分依靠村委会、居委会、工会和妇联等组织,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增进家庭团结和睦,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权益保护到位。在离婚案件审理中,突出女方及子女隐私权、财产权和家庭权利的保护,在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住房分配、经济帮助等方面,依法向妇女给予倾斜,维护妇女的生存权。对妇女犯罪案件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促使其认罪伏法,积极改造,力求为妇女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是侵权打击到位。将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和拐卖妇女等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决快审快判,该重判的坚决在法律幅度内重判,决不手软,震慑犯罪,为妇女的生存提供一个适合的法制环境。
六是司法救助到位。对诉讼能力较低又无力聘请律师的女当事人,主动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及时提供补救措施。对于胜诉后因对方当事人无偿还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及时提供司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