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近日成功执结一起追索抚养费案件,再次彰显了司法权威。
6月15日,董某申请执行张某离婚纠纷一案由鹤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几番对峙的离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董某与张某已结婚11年,张某性情暴躁、好逸恶劳、经常殴打妻子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董某曾两次起诉离婚,张某都以感情良好为由不同意离婚,并保证以后一定改正自己的行为,好好对待妻子和孩子。但张某此后还是不改以往的陋习,无奈董某再次诉至我院。经审理判决:婚生女儿由董某抚养,张某支付女儿抚养费28000元。
一年过去了,张某不仅没有支付女儿一分钱的抚养费,而且在董某多次找张某催讨时还明确表示不予支付。执行干警在与当事人的交谈中得知,董某与张某之间的恩怨、矛盾较深,情绪也都非常激动,但不能因此而波及到孩子。据此执行干警决定转换执行思路,打亲情牌的策略。执行干警把双方当事人传唤到法院,对张某讲述了孩子随董某生活的困难情况,毕竟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再怎么说孩子也是无辜的,钱不是最重要的,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把孩子健康快乐的抚养长大,希望其双方能在一起心平气和的谈一谈。
在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双方态度缓和,张某也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随即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至此案件执结,依法保障了未成年人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