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9点,申请人赵某某来到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感激的说:“这段时间以来,你们为了我的案件东奔西跑,经常加班加点寻找被执行人,你们辛苦了,对此我表示非常感激,你们所做的工作我都知情,尽管目前找不到他,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会落入法网。”
2020年1月,鹤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赵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证券、网上银行、车辆等信息,并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执行人房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干警没有气馁,起早贪黑轮流在其常住地蹲点,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希望可以找到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义,但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申请人也表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与下落,执行干警告知申请人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限高、失信名单后,将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的执行线索后,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目睹执行干警的所有执行行为,申请人表示知情并理解。
鹤山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继续实现执行案件全过程透明,全节点公开,阳光执行,切实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