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6日至5月28日三天,鹤山法院法警队在人员十分紧缺、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派出四名干警,为刑事审判庭开庭提供警务保障,保证了我院首起人民陪审团听审的刑事案件顺利进行。
在5月26日的庭审中,被告人马某因涉嫌抢夺罪被依法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曾因盗窃罪、抢劫罪被判拘役和有期徒刑4年,属于累犯,其自知罪行较重,情绪十分不稳定。而此次庭审是我院首次组织人民陪审团参与刑事审判,对刑事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支持。为确保被告人马某不发生自残、逃跑等突发事件,法警队干警从接触被告人开始,就警风警纪严谨、规范看管言行,紧盯被告人,并且在看管和羁押时对其讲解了有关庭审和看管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直至庭审顺利结束。
在连续三天的庭审中,未发生不安全事件和突发事件,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法警队干警不怕苦、不怕累,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的风采,展示了我院干警形象,受到人民陪审团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