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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农村 当庭调解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9-08-12 08:33:37



    3月18日,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到姬娄家沟村巡回办案,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鹤壁市鹤山区前进打井队诉被告鹤山区姬家山娄家沟村民委员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庭调解,一件长达五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告诉称:2004年3月份,原告鹤山区前进打井队为被告鹤山区姬家山娄家沟村民委员会打机井,被告欠原告工程款45000元未付,经多次催要,被告拒付。原告于2008年12月22日诉至鹤山区人民法院,请求被告给付原告欠款45000元。被告对原告打机井的事实无异议,但因为村委换届,原村委班子还未交账,现在的村委不能承担给付责任。鹤山法院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分歧,耐心做他们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庭后,围观群众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这掌声是对法庭调解工作的高度认可,也说明法院巡回办案深受群众欢迎。当法庭工作人员准备离开时,原告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感谢你们!感谢法院!五年的要款之路终于可以结束了”。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姬家山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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