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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发挥职能当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0-11-29 09:15:18


    一直以来,鹤山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各项具体措施,“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审判”,坚持原则,突出重点,努力创新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使维权工作取得了建设性的成效,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社会生活中,由于妇女儿童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我院在惩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中,在保证案件公正裁决的前提下,更倾重于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注重于帮助受害人群重建信心,让他们尽快以正常人的生活方式融入到社会大家庭中去。

    二是谨慎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对失足青少年宽大处理,做出合理的判决,有利于他们重新回到学校、家庭和社会,抹掉心理阴影。

    三是谨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认真调查分析原因,一方面,加大调解力度,对于因一时冲动而闹离婚的,尽可能维持家庭的和睦,对于确实无法换回的,也要最大化地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发挥现有司法资源的作用,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作为提高妇女儿童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来抓。加强与妇联、社区的沟通联系,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以人民陪审员为纽带,有效发挥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树立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的社会意识。通过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法律宣讲、邀请观摩庭审现场等多种形式进行有效的普法宣传,大大增强了妇女儿童和其它群体的法治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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