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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鹤山区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1-12-24 09:53:36



    近日,全国妇联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鹤山区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鹤山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工作职能,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持续探索创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有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领导重视 部门联动

    2017年4月7日我区召开了《鹤山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会》,成立了以鹤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辛守勇亲自担任组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艳梅任常务副组长,区综治办、公安、妇联、司法、民政以及七个乡、镇、办事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启动和持续深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建立机制 多元解纷

    构建“一个中心三个平台”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一个中心”即家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三个平台”即家事审判合议庭、家事纠纷调解站、特邀家事调解员。通过抽调精尖人员组成家事审判团队;在辖区81个村、社区各选任一名调解员,形成覆盖全区的家事纠纷调解网络;选聘热心调解、群众信服的退休干部、教师、妇女工作者和心理咨询师共22名特邀调解员组成特邀调解员库,实现专业调解、特色调解。

发挥职能 维护权益

    针对涉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合法权益以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快审快结,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妇女儿童维权构筑了坚固的司法防线。院长陈艳梅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家暴刑事案件,邀请市、区妇联主席旁听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延伸职能 为民服务

    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发挥特有的职业优势,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家事普法宣传,提供心理辅导、法律咨询、维权指导。组织开展“反家暴、力推人身保护令”、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法制宣传活动;加大对审判工作人员的心里咨询业务知识培训力度,7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取得三级心里咨询师资格。

以法之名 守护少年

    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全区22所中小学校配置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校长全覆盖;在鹤山高中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利用巡回法庭,讲好开学第一课,在巡回法庭进行真实开庭审判,让师生零距离感受法治教育;经常性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强未成年保护,抵制校园欺凌;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小法官”走进“大法庭”,以案释法零距离,通过多种形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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