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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效果、求和谐 鹤山区法院高效审理涉营商环境案件

  发布时间:2021-12-29 18:49:01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高院关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鹤山区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涉企案件、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审理工作,快速高效审结相关案件,真正为辖区企业排忧解难。

    近日,鹤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工业设备买卖合同纠纷。原告系鹤山区化工园区一化工企业,2020年12月订购被告石家庄某公司一套蒸发结晶设备,因设备存在设计及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生产,双方多次协商不成,故于今年9月份将被告诉至鹤山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如果案件按照常规程序处理,无法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只有找准症结、快速准确发力,以解决问题为目标,才能达到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交流案情,确认案件事实,分析利害关系,花费大量时间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通过承办法官细致入微的协调,被告对所出卖设备做了改造升级,原告对设备质量最终满意,货款及赔偿随之商榷一致,原告撤回了起诉。

    快速、高效办理案件是鹤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营商环境案件的思路要求,而真正解决问题、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更是稳定经济发展、促进社会高质量发展应有之意。今后,鹤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努力,立足本职,以实际行动为营造优良法治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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