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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暖百姓,我为群众办实事” 鹤山区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 活动

  发布时间:2021-11-18 16:15:48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展现教育整顿和司法为民成效,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的舆论气氛和社会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21年11月18日上午,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指挥中心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

    活动现场,鹤山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共同参加见证此次活动。此次活动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戚秀丽主持。首先戚秀丽局长介绍了鹤山区法院今年以来的执行收结案、执行质效指标、执行案款发放情况。其次,由执行干警为此次参加活动的当事人进行案款发放。最后,由律师代表、当事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记者发言,并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的一致好评。此次发放日活动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发放形式,共计发放案款47.61万元,涉及案件9件,领取案款当事人9人。

    截止目前,鹤山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68件,执结案件356件,执行到位金额3412.45万元。其中执行涉民生类案件162件,执行到位615.69万元。三九一八四项核心指标,持续保持全市第一,截止十月底执行质效在全省164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16名。截止目前在法定期限30天内正常发放的案款金额为3936.29万元,无超30天未发放案款。

    下一步,鹤山区法院将继续坚定信心决心,狠抓执行办案。持续开展“情暖百姓,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各类专项执行活动,加大对涉民生、涉金融等重点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措施,用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权益,用实实在在的执行举措回应民生关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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