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8日上午,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区人大对员额法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党组书记、院长陈艳梅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参加,鹤山区人大法工委主任游国峰到会指导。
游国峰主任讲解了《鹤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法院法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并要求鹤山区法院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的做好配合工作。
会上,现场对确定的四名被评议法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了单位自评,分别是被评议法官述职自评,被评议法官所在党支部评议,全体干警评议,党组成员评议。
陈艳梅院长强调,人大常委会对法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法律规定的人大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的重要措施,是规范人民法院执法司法行为、提升法院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措施,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的做好配合落实工作,认真负责的做好单位自评、调查走访、案件评查、庭审评查和代表集中评议等各项工作,确保区人大对我院法官的履职评议工作取得实效,推动我院各项工作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