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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暖百姓·我为群众办实事】疫情期间,主动联系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2-01-18 16:37:30


2022年1月18日,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对应支付的款项当场履行完毕。

2021年10月份,李某因夫妻感情不和向鹤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宋某离婚,并要求抚养未成年女儿和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经诉前调解,因双方争议较大,调解未果,随转入诉讼程序。立案后,案件承办法官及时通知被告宋某到庭了解案件情况,宋某到法院后,表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请求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法官了解到双方的诉求后,又主持双方庭前调解,夫妻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争吵,矛盾较深,且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及夫妻共同债务没有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官依法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双方仍各持己见,互不让步。庭审后,法官考虑双方的争议较大,如果简单下判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遂邀请双方的父母及亲属参加,帮助做双方的工作,并给予一定时间冷静处理。

之后,因疫情管控,法官通过电话及短信方式,分别征求双方意见,并传达双方调解意见,最终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债务承担形成一致意见,被告宋某将应支付的款项支付李某,当事人双方及其亲属对法官耐心依法调解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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