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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审”阅:鹤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4 16:01:07


2月24日上午,鹤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陈艳梅在鹤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鹤山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147件,审执结7081件,同比分别上升25.8%、27.9%。

一、砥砺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构筑坚实屏障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受理一审刑事案件447件,审结439件,结案率98.21%。

2.审结盗窃、诈骗等侵财型犯罪115件,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3.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件72人。

4.先后审结了“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高德友贪污受贿案”、“鹤壁市教育整顿1号系列案件”等多起省、市指定管辖案件,受到上级法院高度肯定。

(二)妥善化解民事矛盾纠纷,服务经济保障民生

1.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686件,审结3662件,结案率99.35%。

2.坚持把调解贯穿始终,共调解、撤诉1389件,确保案结事了。

3.引入繁简分流机制,建立专职速裁团队,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办理案件2477件,确保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不断强化行政审判,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1.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9件,审结67件,结案率97.1%。

2.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积极助力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行政工作,回应群众关切。

3.加大行政协调力度,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有序解决社会矛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4.强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1.执结案件2765件,执行到位金额2.73亿元。

2.先后开展“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秋季风暴”、“冬季攻坚”等专项执行行动。

3.突出执行强制性,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06人次,依法拘传拘留819人次,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25件。

4.充分发挥执行联动作用,在人员招录提拔、乡镇换届选举、项目招投标中实行信用惩戒联审机制,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生存空间。

2017年成功创建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2018年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019—2021年连续三年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

二、提升政治站位,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责任担当

(一)多措并举,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审执结涉营商环境案件623件,执行到位金额6704.62万元。

2.建立“企业联络法官制度”,积极参与“万人助万企”活动。

3.广泛开展企业走访和法治宣传,针对企业经营困难因案施策,切实为企业纾难解困,提升企业满意度,助推我区经济依法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凝心聚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战

1.实现梨林头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35户402人全部脱贫。

2.累计投入扶贫物资资金40余万元,进行水网改造、改建村党建活动室、新建文化广场2个、安装路灯150盏,干警捐款6000余元资助贫困学生。

3.驻村第一书记被评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区法院被评为“全省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先进单位”。

(三)稳扎稳打,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审执结涉黑恶案件6件41人。

2.被告人常某等21人涉黑案件被评为全省涉黑恶九大优秀案例之一。

3.始终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同步推进,涉黑恶财产刑实际执行到位率100%,发出司法建实现“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工作目标。

4.深入乡村社区宣讲扫黑除恶法律知识的典型做法被省高院在全省推广。

(四)恪尽职守,全力做好防疫防汛救灾工作

1.成立疫情防控临时党支部,全院干警深入梨林头村、教场社区入户排查1000余户。

2.坚持每天对鹤壁集镇、姬家山乡、韩林涧园区共67个村、社区卡点值班情况进行督导。

3.防汛期间迅速成立由党员干部组成的防汛抗灾突击队,24小时备勤处突。

4.积极开展防汛救灾、“四大一送”活动,走访群众534户,确保社会平安稳定,群众安心满意。

三、深化为民实践,回应群众关切,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中展现司法温度

(一)完善诉讼服务体系,打造司法为民新高地

1.倾心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诉讼风险评估、自助立案、自助缴费、跨域立案、文书自助打印等诉讼服务。

2.全面推广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云间”庭审、执行小程序等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网上立案1508件,网上缴费1346件,律师网上阅卷232件,电子送达16757次。多项网上办公办案指标位居全省先进行列。

(二)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司法为民新堡垒

1.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矛盾化解“前沿阵地”作用,两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民事案件1263件,占比34.49%,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在鹤山高中设立全市首个校园巡回法庭,为全区22所中小学配置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3.印制防范电信诈骗、《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等普法宣传资料,向村镇社区、厂矿企业发放宣传页5000余份、民法典及口袋书600余册,助力法治鹤山建设。

2019、2020连续两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2021年上半年,在全市公众安全感调查中鹤山区法院群众满意度位居全市法院系统第一名。

(三)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打造司法为民新格局

1.强化诉源治理,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开辟矛盾化解“多车道”。

2.构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专职调解、律师调解的多层次调解模式。

3.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实现诉讼与非诉解决纠纷方式的有机衔接,万人成讼率全市最低,

4.“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质效连续两年位居全省法院第一方阵。

四、紧扣时代脉搏,坚持守正创新,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释放发展动能

(一)有序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1.推进以法官员额制改革为核心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明确三类人员权责清单,细化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运行规则,确保履职有据、用权有度。

2.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带头办理案件3934件,占比55.56%。

3.强化院庭长对个案的监督管理,在办案平台上标识监管“四类案件”,做到监管有效、监督留痕。

4.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持续推进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不断优化群众诉讼体验。

(二)深度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1.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2.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为365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3.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51件,有效惩治犯罪,提升诉讼效率。

(三)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1.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综治协调、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2.与区综治办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引入心理疏导跟踪回访机制,组建特邀家事调解员库,努力打造“制度先行、无缝流程、多方参与、温情调解”的家事品牌。

3.共受理家事纠纷诉讼案件352件,审结350件,其中经过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心理疏导后,调解、撤诉结案182件,调撤率52.3%。

五、坚持政治引领,推动自我革命,在锻造过硬队伍中呈现全新面貌

(一)筑牢忠诚之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将伟大建党精神贯彻到维护公平正义、应对风险挑战各项任务中,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2.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

3.开辟心得体会交流园,精心打造五个党课、流动班车课堂,传承红色基因。

4.召开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

(二)狠抓正风肃纪,纵深开展队伍教育整顿

把教育整顿作为增强政治能力、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大契机,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利用“七查”方式深入开展工作,扭转思想偏差。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使警示教育常态化。如实填报“三个规定”,有效整治迟滞归档、压案不立、办案拖延、执行不规范等顽疾。

(三)牢记初心使命,全力践行情暖百姓

1.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召开座谈会,开展走访调研,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2.出台“情暖百姓·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服务承诺,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承诺,切实把学习成果落实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司法,在积极改进法院工作中提升司法公信

(一)主动接受监督

1.恪守“审判机关由人大选举,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项视察工作,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重点工作,针对审议意见,积极落实整改。

2.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首批员额法官任职宪法宣誓,旁听案件审理、见证案件执行、参与信访听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

3.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切实把宪法法律要求落到实处,把代表委员监督权落到细处。

4.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1237人次。

(二)加强司法公开

1.实现审判执行流程信息公开率100%,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庭审直播1369场。

2.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将司法置于阳光之下,利用微信、微博等方式回应群众关切,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

3.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发布宣传稿件2600余篇,扩大司法公开影响力。

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两庭建设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档案管理示范单位、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并有6个集体和10名个人分别荣获“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河南省最美家庭”、集体三等功、个人三等功等省市级以上荣誉16项。

未来五年的工作打算

时代是出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未来五年,鹤山区人民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扣鹤山区域发展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狠抓审执主业,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筑牢司法为民理念、提升公正司法形象,为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山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提升政治站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

二、坚守公正司法,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三、强化使命担当,自觉服务中心大局

四、践行为民宗旨 ,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五、巩固学习教育成果,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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