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珍爱生命的前提。交通事故猛如虎狼;火灾频频,吞噬了多少生命财产;食品中毒;游泳溺水;玩耍坠楼;暴徒杀人等事件时有发生。据统计,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学生非正常死亡。一桩桩血腥的报道令人胆战心惊,一幕幕惨剧目不忍睹。
少年儿童是每个家长的宝贝,都是父母的心头肉,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但是,前一时期,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侵害少年儿童生命健康的恶性案件。一些犯罪分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校园门口公然侵害少年儿童生命健康的。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有如鲜花在瞬间凋零,一个个家庭顿时陷入难以抑制的悲痛。事件令人震惊,犯罪行为令人发指。通过这样的事件,我们法官也不能不深刻思考,我们一定要有所作为。
保护少年儿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不受非法侵害,全面提高少年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执行局的法官,到鹤山区九矿小学做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授课法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所涉及的有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做了深入浅出阐述,将生涩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用生动的案例做了注释。使听课的同学们认识到了,当他们穿梭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的时候,意识到红绿灯的作用,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当他们在校园拥挤的楼道上行走奔跑时,学会了让一让,做到了上下楼梯靠右行;当他们在球场上打球时,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当他们幸福地沉醉在新春烟花的爆竹中时,了解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而把自身安全摆在第一位;当他们遇到陌生人无缘无故的接近的时候,多了一份警惕;当他们突然遇到危险的时候,能够在第一时间做出自我保护的同时马上拨打了110报警。
在人类的旅程中,健康是前提,物质是基础,精神是源泉,而安全,则是堡垒。只有在安全这片沃土的培育下,幸福之花才能随时绽放在你的生命旅程。对于未成年的学生而言,多一份自律,就多了一份安全的筹码;多一份警醒,就拥有了一张通往安全的绿卡。拥有了安全,虽然不可能拥有一切,但没有安全就一定没有一切。我们作为司法工作者,有责任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