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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小案积怨深 诉前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2-06-07 11:39:41


    近日,鹤山区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2021年11月29日,原告陈某在鹤山区某学校门岗工作,被告吕某与他人驾车通过该学校前方时,随意挪动学校门口的禁止通行标志,原告陈某上前阻止却遭到被告吕某的殴打,原告受伤后入住医院治疗。事发后,鹤壁市公安局鹤山区分局对吕某处以了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但双方就赔偿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5月11日陈某诉至鹤山区法院。

    本着从源头化解矛盾、从源头解决纠纷的原则,鹤山区法院立案庭首先组织了诉前调解,调解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刻安排约见双方进行劝解。起初原告和被告的情绪都比较激动,双方争执不下,对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一方面与原、被告反复沟通,从法理和情理的双重角度劝说双方互谅互让、放下心结;另一方面,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分析了双方的利益得失。在双方语气都有了缓和的时候,调解员趁热打铁,把双方叫到一起,对赔偿数额进行协商,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5月26日上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主动将10500元赔偿款通过微信一次性转给了原告,原告向鹤山区法院申请撤诉。至此,这场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小案件”里藏着“大民生”,这个案件只是鹤山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个缩影。鹤山区法院通过运用多元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极大地提高了诉前调解的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把握群众的“需求导向”,做到了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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