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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高效执行促和解 为民解忧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6-13 11:07:05


    “法官,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钱,如果不是你们,这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真是太感谢了!”近日,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纠纷案件中,仅用时四天化解本案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2020年,王某因投资需要资金,向韩某借款五万余元未还,韩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韩某于2022年6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随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但其置之不理。执行法官没有气馁,经过蹲守终于找到被执行人。经过耐心做思想工作,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思想终于有所松动,表示在疫情下经济很困难,一时无法偿还全部借款,愿意分期给付。在执行法官组织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天筹钱2000元,剩余款项一年内分期还清,案件圆满执结。

  鹤山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作为,依法妥善解决问题,兼顾了双方当事人利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切实践行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实现了案件办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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