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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善意文明执行 唤醒诚信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2-07-05 16:57:35


    近日,鹤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唤醒被执行人的诚信,从而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2020年5月,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执行人贺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申请执行人贺某将其所有的房屋租赁给被执行人王某,租赁期限3年,并支付部分租金和押金,因受疫情影响导致被执行人王某停业。2021年8月,因王某拖欠房租贺某一纸诉状提起诉讼,判决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初次摸底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未能如约履行很大程度是受疫情影响,并非恶意拖欠,单纯的强制手段未必能做到案结事了。于是,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协调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断向被执行人王某释法明理,权衡利弊,希望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谅互让的态度积极化解矛盾。经过努力,双方冰释前嫌,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支付所欠租金,双方租赁关系得以继续延续。至此,案件成功执结。

今年以来,鹤山区法院秉承‘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精神,以‘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为抓手,多方式多渠道解决案件根本问题,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执行案件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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