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位于鹤壁北部,在这片巍巍太行屹立的土地上,有一支为鹤山区保驾护航、为人民定纷止争、公正执法的法官队伍---鹤山区人民法院。鹤山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74年5月,原址在鹤壁集,1991年6月迁到现址。现有正式干警38人,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5个机构和鹤壁集、姬家山两个派出法庭。
(一)人员情况
我院现有中央政法编制40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38人,其中院领导5人;年龄结构情况:大于55周岁的5人,46-55周岁的17人,36-45周岁的13人,小于35周岁6人。专业及学历结构情况:法律硕士3人,法律本科38人。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情况
鹤山区法院党组由5人组成。党组书记、院长翟振东,负责全院工作;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军,负责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综合审判庭、执行局、鹤壁集法庭、姬家山法庭;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马俊,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党组成员、副院长钱华,负责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工作;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戚秀丽,负责执行局全面工作。